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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押贷款

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知道的四个误区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9-21 15:32:44点击:2171

信息摘要:

  误区一:

  房屋抵押后就不属于自己了这个误区是很普遍的,当借款人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后,就会觉得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属于自己了,而且一旦没有按时还贷,银行就会把房子拍卖掉。其实,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后,房子的使用权仍然是属于借款人的,也可以正常居住,只要你按时还款就行。若还不上贷款,银行首先会进行催收,在逾期长且银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,银行才会考虑拍卖,这期间大概有一年的时间,若在这期间把还款空缺补上,那么借款人就不会无家可归。

  误区二:

  一切房产都能做抵押贷款!我们都知道,不可交易的房屋是不能抵押贷款的,因为房屋的变现能力不足。那这样是不是就意味着,可上市交易的房产一定能满足申请条件呢?其实不是这样的,因为各家银行的风控手段不一样,所以对于进行抵押的房屋都有自己的要求,例如房屋地段,升值空间,房屋性质,房龄等抵押物标准都不一样,比如房屋的房龄过高(一般以25年房龄为分界线)或者想申请二次抵押的房屋,在有些平台是申请不了房屋抵押贷款的。

  误区三:

  房产评估价越高越好

  申请房屋抵押抵款后,那么相关机构就会对房屋进行评估,房产评估价越高,审批下来的额度可能就会越高。

  误区四:

  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

  有的人因为自己的名下没有任何房产,从而放弃了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想法。事实上,房屋抵押贷款不仅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,借款人也可以抵押第三方人名下的房产,但是必须要征得第三方的同意且需要其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,并要求房产共有人签字,否则也是无效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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